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。
实施意见强调,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,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、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、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、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、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,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,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持续提升。
数据显示,目前,全国银行机构网点覆盖97.9%的乡镇,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、村村有服务、家家有账户。全国乡镇基本实现保险服务全覆盖,大病保险已覆盖12.2亿城乡居民。
“当前,我国已经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,对普惠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有必要继续做好顶层设计,明确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实施意见的出台,将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。
实施意见围绕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、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、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、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、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,细化一系列政策举措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实施意见强调推动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提质增效,着力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、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,加大首贷、续贷、信用贷、中长期贷款投放。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,丰富创业、助学等金融产品。
近年来,小微企业、乡村振兴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呈现“增量、扩面”的态势,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。数据显示,截至2023年8月末,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.7万亿元,涉农贷款余额55.0万亿元。
“下一步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,高质量发展普惠金融,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,进一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,包括全面落实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安排,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等。”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。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相关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,推动实施意见各项任务、要求落地见效。
“要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,探索开展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。对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,适时丰富完善和优化调整政策措施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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